关于下放市政园林领域行政执法职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02 11:05 来源:本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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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6-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149
  • 责任部门: 市城管局

浔阳区、濂溪区人民政府:

根据《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九办发〔20244号)精神,持续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补齐属地执法短板,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市本级市政园林领域相关行政处罚职权下放至主城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的执法职权

本次下放的市本级执法职权主要包括:对损坏绿化设施及植物、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未按规定补足绿化用地、擅自砍伐或移植城市树木、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擅自改变人行道标界等公共设施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职权。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仍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办。具体职权参考《下放市政园林领域行政执法职权参考清单》。

二、工作衔接

(一)自202671日零时起,请各区人民政府安排所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部门正式承接并履行上述行政执法职权。请各区于2026615日前将具体承接部门、责任分工及联系方式函告我局,各区承接职权部门按程序调整权力清单,并提交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备案。

(二)请各区人民政府督促所属承接部门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流程,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我局将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职权落地运行。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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