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放中心城区排水行为监管职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6 16:41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城管字〔2025〕70 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5-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318
  • 责任部门: 市城管局

浔阳区、濂溪区人民政府

根据《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九办发〔2024〕4号)和《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深化排水行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九水指字〔2025〕1号)精神,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中心城区排水行为监管职权下放主城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的执法职权

本次下放的市本级执法职权主要包括:负责中心城区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等相关行政处罚职权,同时下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事前检查、勘验和事后监管的职权。具体职权参考《下放中心城区排水行为监管职权参考清单》。

二、工作衔接

(一)自2025530日零时起,请各区人民政府安排所属部门正式履行下放职权相关的审查、勘验、巡查、监管、处罚、强制等执法职责,并请各区将具体承接相应执法职责的部门告知我局,以便相关工作及时衔接。

)各区承接职权的部门应参照《下放中心城区排水行为监管职权参考清单》,根据本区排水管理工作实际,自行调整权力清单,并提交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请各区人民政府督促所属排水主管部门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承担执法主体责任,我局作为全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将对相关职能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