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不慎丢失《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现将有关证件信息公告如下:
姓名:万辉,工作单位:九江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证编号:14020099J008。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即时作废,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监督行为。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他组织可拒绝监督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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