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九江瀚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036834894220 法定代表人:张文明
地址:九江市浔阳区浔阳路12-14号水印都市801室
你公司在九江市浔阳路虹能电力楼顶设置的荧虹灯广告牌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许可已到期未及时拆除一案,本机关已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广告设施决定书九城限拆决字[2019]第3016号》(九城文送告字[2019]第3002号)。但你公司一直未履行该行政决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催告你公司履行。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机关《催告书》(九城催告字[2019]第3003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该《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催告履行期限:自收到《催告书》起3日内。催告履行方式:自行拆除《责令限期拆除广告设施决定书》(九城限拆决字[2019]第3016号)所确定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如你公司不服本催告,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可以向本机关陈述和申辩。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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