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九江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05 18:0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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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1-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595
- 责任部门: 市城管局
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城管局联合印发《九江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2、省、市人民政府《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36/T 1085—2018)。
三、主要内容
(一)《管理办法》共25条,主要突出八个方面:
1.聚焦非法拼装拆改,实施赋码溯源管理。《管理办法》对非法拼装、改装、以旧充新出售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实施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充电器赋码标配销售登记,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
2.约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风险巡查处置。《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强化对非法租赁经营、违规改装电池等行为监管。
3.优化充电设施布局,居住区域电价不高于居民电价。《管理办法》规定相关部门应当依法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接电服务,降低充电费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设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4.瞄准本质安全短板,加强智能化创新应用。《管理办法》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具备自动应急保护功能。推广建筑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建立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为信用管理创造条件。
5.加强住宅物业管理,明确物业服务人法定责任。《管理办法》明确居民小区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内容纳入物业服务招标选聘方案,并明确了物业服务人消防管理职责。
6.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压实配送企业主体责任。《管理办法》规定即时配送企业应履行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对驾驶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和规范驾驶人使用、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
7.引导居民行业自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管理办法》规定村(居)民委员会、相关行业组织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公约,强化自治,并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8.实施产品质量责任倒查,开展跨区域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明确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火灾事故实施溯源,依法追责。同时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问题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
解读单位: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电话:0792-8333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