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5-11-14 15:5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11-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839
- 责任部门:
目录
第一部分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实施、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规范标准和发展规划拟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培训;参与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核;负责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产业化研究;负责对处置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的终端规范运行的监管和服务;根据授权与生活垃圾处理场投资方签订《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期、运营期的监督以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九江市区及周边市、县的生活垃圾进场处理工作;负责审核生活垃圾进场计量、结算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业务科室。
本单位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人员0人,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收入总计420.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60.33万元,下降100.00%;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420.37万元,比上年增加186.85万元,增长80.01%,主要原因:单位新增九江市环境卫生教育培训基地项目和垃圾分类专项经费项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420.3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支出总计420.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20.37万元,比上年增加186.85万元,增长80.01%,主要原因:单位新增九江市环境卫生教育培训基地项目和垃圾分类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增加;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60.3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收回非税收入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225.46万元,占53.63%;项目支出194.91万元,占46.3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203.29万元,决算数42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7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7.14万元,决算数2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人员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9.51万元,决算数1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人员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61.45万元,决算数37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2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单位新增九江市环境卫生教育培训基地项目和垃圾分类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5.19万元,决算数1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人员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4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0.39万元,比上年减少10.26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基础绩效费用的部门经济分类由30103奖金科目调整为30302退休费科目,导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05万元,比上年增加0.85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单位辞职一名工作人员,新增二名工作人员,人员总数增加,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2万元,比上年增加5.94万元,增长551.69%,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基础绩效费用部门经济分类由30103奖金科目调整为30302退休费科目,导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2.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扎实推进厉行节约、降本增效的要求,减少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中心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中心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中心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中心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中心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中心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中心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中心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中心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是:中心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4年度单位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三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94.9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3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我单位2023年各项目绩效自评平均分为100分,具体情况如下: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 废管中心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本单位“ 九江市环境卫生教育培训基地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本单位“ 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办公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