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发布词

发布时间:2024-11-25 13:5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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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1-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570
  • 责任部门: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直接主导下凝聚了全市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心血的,备受各界关注的《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511日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城市绿化工作法化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对于加强我市城市绿化管理,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彰显山水园林特色, 助推九江加快打造 “三个区域中心”、建设 “一个美好家园”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基本情况

九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我市2011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13年成功创建“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成区现有综合公园23个,社区公园47个,专类公园23个,游园96个,公园绿地面积为1237.24公顷。

二、《条例》制定的基本考虑

1、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城市绿化属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范畴,城市绿化立法即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具体举措,通过积极制定我市绿化法规并严格有效实施来切实保障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推进和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创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环境。

2、强化城市绿化管理的需要。城市绿化的优劣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城市绿化的关注日益增加,规划好、建设好、保护好、管理好城市绿化既是民生也是民意。而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涉及面广,相关的职权职责、体制机制较为复杂,各县市、区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水平也不平衡,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亟需通过城市绿化立法来规范和促进我市整体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包括通过立法巩固成熟经验,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改善和提升城市绿化发展水平,以此改善九江市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市民身心健康,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3、完善我市绿化管理法律制度的需要。目前我市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11 年修改)和《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等行政法规、住建部规章省政府规章开展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但这类规范难以涵盖我市城市绿化实际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进行规范约束,针对性、可操作性不足,亟需制定适合本市的法规,细化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等,促进城市绿化管理的法化、常态化。

各位朋友,《条例》现在已经出台,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和执行这个“下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城市绿化在改善城市面貌、美化生活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为推进九江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打造美丽九江,向广大市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