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01 15:0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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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01-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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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深入推进了自身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优化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要求全面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市政设施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转隶到本局。同时按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重心下移要求,原四个辖区执法大队及大部分城管执法职能已经成建制移交辖区政府(管委会),现阶段上级布置的机关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同时,根据市机构改革方案,及时制定政府部门“三定”规定,调整、理顺了本部门职责,厘清了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权力边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环卫、道路、园林方面的市场化管养,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落实省 “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推进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我局牵头的“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即将告捷,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经投入运营,市场环卫化工作也如火如荼地进行,有关公共卫生方面的城市管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九江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九府办字〔2019〕62号)执行。市城市管理局已经制定了《九江市城市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措施,不仅在本局贯彻落实而且推动督促了各县市区城管部门三项制度的落实。
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能根据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对监管事项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及服装信息、当事人信息等进行了动态调整;已经根据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通过平台及时、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录入结果,分步依托平台开展办理行政执法案件。
三是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基准裁量权标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未出现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等现象。
四是城市管理部门虽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五大综合执法部门,但是推进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制定了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按照中央、国务院文件(中发〔2015〕37号)要求整合了职责、重组了执法队伍,按照“放管服”要求,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下放了大部分审批和执法事项。
五是加强了重点领域的执法。结合文明城创建、卫生城创建,我们加大了对影响公共通行的违停机动车处罚力度。针对市民投诉,我们督促了辖区城管部门加大对油烟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运输扬尘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保护了居民生活环境。我们还积极配合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了对乱排水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纠正了违法排水行为,推进了中心城区排水执法工作。
六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压实安全责任,2020年,我局下发了《九江市城管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对我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安排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为全年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三)强化监督制约
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了各类应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部门文件、人事任免、执法动态、民声信息、“权力清单”及财政预决算等。积极提高我局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努力加强政务服务网建设。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二是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2020年我们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督促整改辖区城管部门执法不当问题,减轻了负面舆情影响,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三是对于行政复议案件,我们积极配合支持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工作,严格按期限和要求提交答复和证据材料依据,未有被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责令重作等情形案件,能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裁定。根据改革要求,本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力统一交由市行政复议中心行使,并且能够按照要求落实行政复议建议,不断改进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规范具体执法行为。
四是市城市管理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能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包括2020年的历年来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由分管法规的副局长出庭应诉,同时做到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并及时反馈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五是严格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本部门法治机构不仅对本局上报的以政府(含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了合法性审查,对本部门出台的行政管理文件也实施了合法性审查。
二、坚持依法防控,着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加强法治保障
我局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牵头组建九江市城管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微信工作群,实时发布防疫信息,各级城管部门广泛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及时推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报送防疫工作动态。疫情严控期间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做到人员到位、通讯通畅、反应迅速,每天下午4点前收集各县市区城管系统防疫工作情况,形成日报表向省厅上报,并积极向市联防联控小组报送工作动态。
为了辅助市政府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启动马祖山疫情防控定点医院的建设,城管人立即成立应急项目建设指挥部,加班加点、不舍昼夜抢建了马祖山医院污水连接管应急工程,为保障我市感染的新冠肺炎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打下坚实基础。
为防止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我局印发了《九江市废弃口罩收运消杀处理六步作业法》,要求全市各地严格规范废弃口罩分类收运处置,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引导分类投放,及时清运消杀,坚决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强化执法力度
我局虽然没有“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等职能。但是为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任务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了责任领导、明确了部门责任要求,局领导亲自带班,相关人员取消休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形成了责任落实到位、执行快速有力、信息反馈全面的防控工作体系,保障疫情期间社会安定有序。
(六)注重舆情引导
我局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在城管局官网开辟了“抗击疫情,城管人在行动”专题专栏,对疫情期间浮现的优秀感人城管事迹进行报道宣传,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占道摊贩管控、垃圾污水处置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群众加强防护,为坚决打赢疫情攻坚战贡献城管应有的力量。
(七)优化法律服务
为抓好经济复苏期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加强了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并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就业渠道,我们下发了《关于疫情期间加强我市占道早市、夜市管理的重要通知》《关于加强设置的占道经营场所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城管部门严格落实好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加强占道摊点的规范管理,引导群众规范摆摊设点,促进经济复苏。
三、持续深化改革,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九)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按要求推进了国家“互联网+政府服务”系统建设,打造“赣服通”3.0版。落实分管领导、政务服务科及该科室具体承办人,建立了监管制度,梳理了本局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及时录入相关事项的监管数据,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逐步走向正轨。本局高频行政许可事项“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可通过“赣服通”缴费,我局已申报“市区公厕查询事项”接入“赣服通”查询系统。
二是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我们及时动态调整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确保监管事项清单与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监管事项清单相统一。加大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实际应用,推进每个工作日登录查看系统,及时接收、反馈相关问题信息;并全面录入、汇聚了监管动态、曝光台、行政检查、处罚、强制等数据。
三是我局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所有工改事项实现全流程线上审批。
四是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进外资促进、保护及管理工作。
(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配合开展省、市营商环境评价中的部门评价工作。根据《九江市迎接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关于调整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市建设局、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十一)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上报了《九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整理情况报告》,制定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按照文件要求,分阶段上报了证明事项建议目录、清理工作报告、清理结果统计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后,能及时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全文。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在官网公布破除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形壁垒受理电话及联系人名单,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将本级权限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委托至下级实施,机构改革后,本局下放了3项行政许可事项至县区。
二是对照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完成2020年工作目标,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持续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对照方案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了“户外广告设置审核”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办理时限,全面提升了办事效率。对照省《降成本优化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落实“容缺审批+承诺制”改革,确定容缺审批事项及容缺材料,所有依申请类事项均在网上办理,全年度按时报送各项工作报表、报送进展和成效情况,报送了《九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整理情况报告》《九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省政协“我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专题调研汇报材料》《九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专题调研的工作汇报》等材料。
三是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调整,完成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部署及工作总结,报送了市城管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等总结,制定了《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清理工作中积极与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信息办等部门沟通,按照其工作要求加强对本系统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清理过程中的问题,全面清理了各类证明材料。本局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两项行政许可办的理时间再次进行了压缩,从原来的3天压缩为2天。其余许可事项的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了85%。凡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事项均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进行审批,并联审批模式大大缩短了工程项目申报整体审批时间,高效审批为企业塑造了良好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四是配合完善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守信激励工作,加快建设“信用江西”、“信用九江”。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完成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评估工作,在市信用平台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并对下一阶段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提出有效建议。报送了《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市城市管理局2015—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评报告》《九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信用建设工作的自查自评报告》等材料。
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着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十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我局积极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保护制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与三峡集团、市直其他部门联合进行“长江大保护”,我局市政科选派专门人员对违法排放污水行为进行治理和处罚,配合省完成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长江、鄱阳湖九江段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派驻城管执法人员参与配合河湖生态保护联合执法。
(十三)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
我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和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五、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十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我局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加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向市政法委报送了《市城管局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总结》《市城管局关于〈九江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III-14和III-32 2)的说明》等材料,不断加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
(十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推进信访工作专业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对省、市委信访局通过“江西信访网上服务中心系统”转送、交办和督办的信访事项,落实及时受理、按期办结等有关办理规定。根据市信访部门要求,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科室、大队人员轮流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访,出勤到岗率100%。制定《市城管局信访包案负责制》,明确一个案件由一名局分管领导包案、一名业务科室领导督办、一名大队领导作为责任人承办,组成一个包案工作班子,一包到底。今年,共办理市委“民声通道”9件,市政府“民生直通车”243件,办理信访局转办件15件,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亲自组织协调,整合资源,深入基层,带案下访,组织研究制定处理方案,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是加强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联动工作体系。根据信访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特点,重点解决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置、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等信访问题,有效维护群众的安全监控和社会的稳定。另外还加强了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落实调解组织、调解人员、调解场所、调解经费等,做好行政调解常态化工作和调解员培训等工作。
(十六)强化法治宣传
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开展2020年本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把普法贯穿立法、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并报送了《九江市城市管理局“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材料》。
六、加强组织领导,着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十七)完善制度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对五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报送了《九江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九江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告》等材料。
(十八)提升能力
一是深化“五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公信力。紧紧围绕五型政府建设要求,以打造“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城管队伍”为目标,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迎难而上,面对关乎创建的市容顽疾全力攻坚,面对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推进,面对民生热点事项积极作为。对“五型政府”平台转来的监督件、转办件作为改进工作、打通堵点的重要抓手,所有的转办件,都由主要领导亲自签批,分管领导专门部署,要求各责任部门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自觉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直接抓的办理责任体系。今年,共接到9件平台转办件,均按照时间节点研究、办理、推进、落实、回复。
二是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我局对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进行任务分解,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年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我局已经按照要求制定完善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局重大决策事项听证办法》《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相关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公布出台,完善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制度。同时,制定了《局执法办案工作规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通过局案审会进行集体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确保重大执法决定依法办理,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了行政决策质量。
四是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安排了工作经费续聘了专业律师担任本局法律顾问,制定了法律顾问岗位职责,建立了定期法律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法律讲座、咨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案件指导等多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切实提高了本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
(十九)强化督察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总结五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工作中暴露的短板与不足不断改进,全面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对各科室、大队,局属各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加强了督促指导。
2020年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强化了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思路与方法,深入推进了自身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赣公网安备36040102000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