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九江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5-07-15 18:5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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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7-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678
  • 责任部门:

尊敬的王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城市美化的建议 ”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环境是我们九江人的共同心愿。针对洒水车实际作业方式不当,偶有出现影响市民生活和出行的问题,我市各级环卫部门非常重视,通过完善作业方法、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不断改进,减少负面影响。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环卫洒水车辆作业规范和管理:

我局牵头组织了全市中心城区环卫工作进行改革,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进专业服务公司,负责全市中心城区的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改变了以往环卫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模式。专业化公司将先进城市的管理、作业逐步引入我市,从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督促企业不断完善作业规范,提高作业标准,我们将其作业质量、效率、水平以及群众的满意度等直接与服务费用挂钩,对群众投诉反映的因作业不规范而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出行的行为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扣款处罚。

我局牵头与各区环卫主管部门,认真研究上级相关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九江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标准中对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也更加人性化:一是提前拟定作业计划,要求服务企业每月提前拟定下月的详细的作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点位的具体作业时间;二是明令禁止高峰期洒水作业,除因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或其他应急保障外,上下班高峰期(07:00-09:00/17:00-19:00)进行机械化作业,作业时要礼让行车,注意行人安全;三是严格限定车辆作业速度,其中洒水作业时行驶速度应为10~15km/h,抑尘作业时行驶速度应为8~10km/h;四是依据气候适时调整作业,当温度高于35℃时增加一次洒水频次,路面低于0℃及桥面低于5℃时为避免路面结冰导致安全隐患,将停止洒水;五是文明规范作业,洒水车、高压冲洗车等环卫作业车辆日间作业时必须文明规范操作,开启警示灯或提示音乐提醒路边行人,夜间作业时必须开启警示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驶速度,避免污水飞溅过往行人。

为进一步做好环卫工作,市区两级环卫主管部门将坚持按照有关规定督促环卫作业企业严格落实好作业各项要求。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问题的关心和关注,期待您一如既往为城市发展和民生改善建言献策!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