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九江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5-07-14 13:05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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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7-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671
  • 责任部门:

尊敬的潘新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洒水车洒水时间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优美、整洁、有序、靓丽的环境是我们九江人的共同心愿。您反映了“我市中心城区部分洒水车在早晨7点左右学生上学高峰、8点左右上班高峰期洒水作业,对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出行造成较大的影响”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将洒水车洒水时间推迟到上午10点左右或下午3点左右作业,充分体现了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此建议,我市各级环卫部门非常重视,并通过完善作业方法、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不断改进,减少负面影响。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环卫洒水车辆作业规范和管理:

一、引进专业化服务

近年来,由我局牵头组织全市中心城区环卫工作进行改革,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进专业服务公司,负责全市中心城区的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改变了以往环卫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模式。专业化公司将先进城市的管理、作业逐步引入我市,从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督促企业不断完善作业规范,提高作业标准,我们将其作业质量、效率、水平以及群众的满意度等直接与服务费用挂钩,对群众投诉反映的因作业不规范而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出行的行为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扣款处罚。

二、完善作业标准

我局牵头与各区环卫主管部门,在认真研究上级相关规定,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九江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标准中对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也更加人性化:一是提前拟定作业计划,要求服务企业每月提前拟定下月的详细的作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点位的具体作业时间;二是明令禁止高峰期洒水作业,除因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或其他应急保障外,上下班高峰期(07:00-09:00/17:00-1900)不进行机械化作业,作业时要礼让行车,注意行人安全三是严格限定车辆作业速度,其中洒水作业时行驶速度应为1015km/h,抑尘作业时行驶速度应为810km/h四是依据气候适时调整作业,当温度高于35℃时增加一次洒水频次,路面低于0℃及桥面低于5℃时为避免路面结冰导致安全隐患,将停止洒水;五是文明规范作业,洒水车、高压冲洗车等环卫作业车辆日间作业时必须文明规范操作,开启警示灯或提示音乐提醒路边行人,夜间作业时必须开启警示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如遇无法避开行人或非机动车时应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驶速度,避免污水飞溅过往行人

三、强化常态管理

一是强化人员培训。每年年初,市区两级环卫主管部门和环卫服务公司会制定全年教育和培训计划,特别是针对驾驶员的职业技能、安全防范,遵守交通规则方面的培训。此外,还会不定期邀请市交管部门对环卫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交通规则、安全行车等方面教育。二是严格车辆管理。2010年起,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对城区所有环卫机械作业车辆均进行了编号、建档,统一管理。市区两级分别建设了数字化平台,并将环卫作业车辆的GPS接入平台进行远程监控,便于了解车辆行驶路线和具体作业情况,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作业规范。三是加大联合监管。取得了驻区交警部门的积极配合,对发现的违规驾驶行为,由交警部门与环卫主管部门联合对驾驶人和作业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规的依法进行处罚。

四、加大企业监管

为了不断完善我市环卫洒水车作业规范,提高作业质量、效率以及群众的满意度,我局特别印发了《关于环卫洒水车作业的提示函》,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城管环卫主管部门严格督促环卫企业按照环卫作业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尽可能避免因主观原因出现环卫作业影响市民出行或造成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局根据作业标准,制定了对环卫作业企业的监督考核办法。办法中除对日常作业情况进行考核外,还将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重点保障和媒体曝光、网上投诉及群众来信来访的情况一并纳入。市区两级环卫主管部门依据办法规定对环卫作业企业进行常态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的月服务费用挂钩。

为进一步做好环卫工作,为市民提供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市区两级环卫主管部门将坚持按照有关规定督促环卫作业企业严格落实好作业各项要求。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问题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城市管理问题多提宝贵建议!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