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12 15:3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城管字〔2024〕131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7-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585
- 责任部门: 市城管局
为深入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针对违规广告牌、占道经营等阻碍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隐患问题,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4〕18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九江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通过开展违规广告牌、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成立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袁 猛 市城管局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成 员:
黄 琦 市城管局指挥中心 负责人
王 辉 市城管局法规科 科 长
詹京薇 市城管局宣教科 科 长
骆 民 浔阳区城管局 局 长
游志远 濂溪区城管局 局 长
林 锋 经开区综合执法局 局 长
鲍光明 八里湖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数字城市指挥调度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负责资料收集、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数字城市指挥调度中心: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调度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督促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违规广告牌清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妨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研判会商、推动解决整治行动有关问题。
(二)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遵循“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要求,认真担负起自身所在行业、所在领域的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确保相关的各项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坚决保障消防“生命通道”的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整治内容
1. 违规广告牌整治
(1)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区、居民区等区域的广告牌设置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未经审批或违规设置的广告牌被准确登记。
(2)依据法律法规,对违规设置的广告牌进行拆除,特别是针对遮挡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广告牌,将予以重点处理。
(3)加强广告牌设置的审批管理,确保所有广告牌的设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以实现安全、规范、美观的目标。
2. 占道经营整治
(1)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确保城市秩序井然。
(2)对占道经营严重、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拆除、整治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违法建(构)筑物。依法取缔违规经营行为,保障公共安全。
(3)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商户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3. 违规停车整治
(1)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2)加大巡查力度,对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罚,在违规停车严重的区域,设置明显的禁停标志和交通警示牌,以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减少违规行为。
(3)通过持续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停车的意识,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五、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7月底):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公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行动。
2. 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8月初至9月中旬):组织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广告牌、占道经营和违规停车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
3. 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9月中旬至12月底):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4. 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底至2025年12月底):对整治成果进行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六、工作要求
(一)营造工作氛围。要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小区内部宣传栏等发布公告,要曝光一批占用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同时,进一步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营造出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压实整治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落实清理整治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联动协同机制,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确保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措施,逐一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治时限,落实整治措施,及时整治到位逐条销号。
(四)强化督查考核。整治期间,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向市局整治办公室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指挥中心要加强工作调度力度,及时处理工作推进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定期进行随机抽查,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