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5-02-10 16:0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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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建立智慧城管指挥协调机制,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进
行指挥协调、跟踪督促并提供考核依据。
2.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机制的落实,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履
行相关管理职能。
3.负责受理中心城区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
并跟踪督办。
4.负责中心城区“六湖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事务性工作,跟踪督促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污染源治理、城市内涝治理、水系周边环境治理、污水提质增效、海 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的落实;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履行中心城区水体水质(黑臭水体)监测、沿线排口排查、中心城区管网清淤和养护等工作。
5.建立排水管网周期性排查和水质检测工作机制,负责中心
城区排水管网空间信息系统的运行,对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增设、
变更进行动态管理,为排水管网维护提供数据支撑。
6.组织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关项目的综合评估工作。
7.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安全及应急处置的协调调度。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内设科室5个,包括:综合事务科、智慧城管科、网格管理科、协调调度科、排水监测评估科。
编制人数小计70人(其中周转编2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7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7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8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5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5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2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554.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506.18万元减少951.5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54.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506.18万元减少951.5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554.61万元,较上年预算2506.18万元安排减少951.5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19.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506.18万元减少1086.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5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增加1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11.57万元减少9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13.8万元减少52.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86.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001.78万元减少7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79.03万元减少85.5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04.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110.91万元减少100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38.4万元增加4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56.87万元增加9.7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554.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506.18万元安排减少951.5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86.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5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19.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506.18万元减少1086.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5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32.39万元,比2024年预算338.4万元减少206.01元,下降60.88%。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总额12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应急保障车辆实有数14辆,特种技术车辆实有数3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支出。
(九)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九江市共享电动车序化监管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关于请求市政府出资承接“共享电动车序化监管”平台的请示》报告批复,市财政同意拨付平台建设费用115万元。项目包括:管理服务平台、50个监控驿站站点、500个定位地桩、土建等。通过建设共享电动车序化监管平台,一是可以实现投放车企业网上备案、车辆动态监管、运维人员实时监管、违投车辆二维码识别以及车辆淤积预警功能;二是实现禁停区域监管、禁投区域监管、停车点位分布监管、用户评价、投诉处理以及考核评估等作用。该体系涵盖了车辆管理、用户管理、数据监测和分析、应急处置等多个方面,旨在规范共享电动车的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通过引入大数据、蓝牙智能监控等先进技术,实现对共享电动车的精细化管理。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请求市政府出资承接“共享电动车序化监管”平台的请示》报告批复:拟同意承接共享电动车序化监管平台。
3)实施主体
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
4)实施方案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原共享电动车序化监管平台的相关建设运营费用,市财政每年将平台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使序化监管平台整体纳入智慧城管项目中。以此确保平台的持续运行和监管效果,通过序化监管平台不仅有助于规范共享电动车的使用,还可以为政府提供有关行业发展的大数据,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5)实施周期
三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向市财政申请拨付115万元,用于收购杭州金通公司共享电动车序化监管平台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 |||
合理规划和分配停车点为,加强停车点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城交通秩序;建立数字化考核及管理体系,以数字化平台为抓手定期考核;建立自动化车辆调度管理体系,以自动化工单形式实现全域调度及满载点管理;从而实现辖区内共享电动车停车站点统一规划建设,精准停车,全域共享电动车统一摆放,从而实现共享电动车投放,停放,调度,转运,回收,骑行管理等规范化管理,进而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出行服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社会成本指标 |
年度维护成本增长率 |
<20% |
系统建设成本合格率 |
>9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软件采购数量 |
=1套 |
质量指标 |
系统验收合格率 |
=100% | |
系统响应速率 |
=97% | ||
系统故障率 |
=0.5% | ||
非正常停机率 |
<1% | ||
满足使用程度 |
>90% | ||
用户友好性 |
>90% | ||
时效指标 |
故障响应修复时间 |
<6小时 | |
业务处理及时性 |
>9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系统建设完成后动维费用的合理性 |
合理 |
社会效益指标 |
录入时间节省率 |
>90% | |
检索时间节省率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用户使用满意度 |
>90% |
同意设备运营(或应用软件)的满意度 |
>90% |
2.九江市共享电动车序化监管平台项目运转维护费
1)项目概述
根据《关于请求市政府出资承接“共享电动车序化监管”平台的请示》报告批复,市财政同意拨付平台建设费用115万元。项目包括:管理服务平台、50个监控驿站站点、500个定位地桩、土建等。通过建设共享电动车序化监管平台,一是可以实现投放车企业网上备案、车辆动态监管、运维人员实时监管、违投车辆二维码识别以及车辆淤积预警功能;二是实现禁停区域监管、禁投区域监管、停车点位分布监管、用户评价、投诉处理以及考核评估等作用。该体系涵盖了车辆管理、用户管理、数据监测和分析、应急处置等多个方面,旨在规范共享电动车的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通过引入大数据、蓝牙智能监控等先进技术,实现对共享电动车的精细化管理。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请求市政府出资承接“共享电动车序化监管”平台的请示》报告批复:拟同意承接共享电动车序化监管平台,政府出资收购该平台,市财政在年度预算内安排,后期仅需平台维护费用约 20万元,由我局执法人员接手共享电动车序化平台的巡检任务。
3)实施主体
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
4)实施方案
市政府每年将年度预算中的20万元,用于平台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用。
5)实施周期
三年
6)年度预算安排
政府出资收购该平台,市财政在年度预算内安排。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 |||
合理规划和分配停车点,加强停车点的管理和维护,维护城市的交通秩序;建立数字化考核及管理体系,以数字化平台为抓手定期考核;建立自动化车辆调度管理体系,以自动化工单形式实现全域调度及满载站点管理,从实现对辖区内共享电动车停车站点统一规划建设,精准停车,全域共享电动车统一摆放。实现共享电动车投放,停放,调度,转动,回放,骑行管理等规范化管理,进而为群众提供高质量出行服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序化管理平台维护费 |
=20万元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软件维护数量 |
=1套 |
质量指标 |
系统响应速率 |
≥97% | |
系统故障率 |
≤0.5% | ||
非正常停机率 |
<1% | ||
时效指标 |
故障响应修复时间 |
<6小时 | |
业务处理及时率 |
>9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录入时间节省率 |
>90% |
检索时间节省率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用户使用者对通用设备运行(或应用软件)的满意度 |
>90% |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九江市城市管理服务保障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10万元,比上年减1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公车已按要求无偿划拨给其他单位,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若有其他相关专业名词解释,由单位结合实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