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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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撤销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九江市城市管理局,为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和实施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部署、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城市市容、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公厕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临街建筑物和构筑物、户外广告与标识设施、城市道路及设施、车辆与停车场、施工场地以及城市水域、绿地和灯光景观等方面容貌管理,维护城市公共空间的整洁有序。
(三)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市政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养护企业信用评价及信息管理。
(五)对全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
(六)统筹城区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城区人行道停车泊位,优化城市交通。
(七)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规划。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和专项管理。
(八)负责对全市数字城管运用平台的指导、检查、考评,依托市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评。
(九)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根据授权与生活垃圾焚烧厂投资方签订《生活垃圾焚烧服务协议》,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的建设期、运营期的监督以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九江市区及周边市、县的生活垃圾进场处理工作,负责审核生活垃圾进场计量、结算工作。
(十)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城市管理。
(十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组织指导城市洪涝、台风、冰雪等自然灾害的预付、处置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设施。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九江市城市管理局内设科室8个,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市容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市政园林管理科、法规科、宣传教育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编制人数小计2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0人,行政在职人数1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0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九江市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24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24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九江市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24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1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45万元。项目支出3,628.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628.3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2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54.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9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九江市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24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27.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1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45万元。项目支出3,628.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628.3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70.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4.09万元,增长93.76%。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总额3,577.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77.0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九江市中心城区环卫市场一体化(浔阳区、濂溪区、八里湖新区)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九江市中心城区环卫市场一体化项目于2022年5月1日正式落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了专业的环卫服务企业负责中心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工作。项目涵盖了综合清扫保洁、各类垃圾清运、公厕管护与粪便清运、市容整理和垃圾分类试点等五大项十五小项,覆盖了浔阳区、濂溪区和八里湖新区的建成区,以及部分城乡结合部,总面积约20,134,215.72㎡(其中道路面积约12,187,199.22㎡,水域面积约130,618.15㎡,公园广场面积约482,520.12㎡,绿化面积约4,303,251.53㎡,开放式小区面积约3,030,626.70㎡),涉及294条道路、515个开放式小区。
2)立项依据
《九江市政府2022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市城管局,浔阳区、濂溪区政府,八里湖新区管委会
4)实施方案
《九江市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八里湖新区)环卫市场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2022年-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市财政预计承担3,471.71万元/年。
7)绩效目标与指标
绩效目标:一是提升市中心城区环境工作总体水平,提高环卫卫生质量和效率,使中心城区环卫工作均衡发展;二是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工作,努力为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市容保障;三是增加环卫企业竞争力度,促进环卫市场化良性发展,最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环卫管理水平。
绩效指标:
浔阳区、濂溪区、八里湖新区清扫保洁成本 |
≤2,053.02万元 |
园林保洁成本 |
≤108.56万元 |
长江堤保洁成本 |
≤48.59万元 |
交通护栏保洁成本 |
≤128.98万元 |
快速路保洁成本 |
≤1,039.58万元 |
长江文化公园保洁成本 |
≤92.98万元 |
环卫工人数 |
≥2,800人 |
举办培训次数 |
≥8次 |
培训学员人次 |
≥400人 |
月考核结果达标率 |
=100% |
主次干道清洁度率 |
≥90% |
环卫设施清洁率 |
≥95% |
垃圾日产日清率 |
=100% |
问题整改时限 |
≤1h |
税收 |
≥300万元 |
人工岗位安置 |
≥2800人 |
空气质量优良率 |
≥87% |
垃圾收集处理率 |
≥95% |
路面清洁度 |
≥90% |
政府满意度 |
=100% |
群众满意度 |
=100% |
公众投诉率 |
=0% |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九江市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00万元,比上年增(减)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