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31 14:1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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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撤销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九江市城市管理局,为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和实施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部署、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城市市容、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公厕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临街建筑物和构筑物、户外广告与标识设施、城市道路及设施、车辆与停车场、施工场地以及城市水域、绿地和灯光景观等方面容貌管理,维护城市公共空间的整洁有序。
(三)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市政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养护企业信用评价及信息管理。
(五)对全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
(六)统筹城区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城区人行道停车泊位,优化城市交通。
(七)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规划。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和专项管理。
(八)负责对全市数字城管运用平台的指导、检查、考评,依托市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评。
(九)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根据授权与生活垃圾焚烧厂投资方签订《生活垃圾焚烧服务协议》,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的建设期、运营期的监督以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九江市区及周边市、县的生活垃圾进场处理工作,负责审核生活垃圾进场计量、结算工作。
(十)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城市管理。
(十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组织指导城市洪涝、台风、冰雪等自然灾害的预付、处置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设施。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市容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市政园林管理科、法规科、宣传教育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本单位年末在职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14,133.3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91.63万元,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0.2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13,841.74万元,比上年增加6,677.16万元,增长93.20%,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用于冲抵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总投资费用的2023年度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海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支出,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13,841.7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支出总计14,133.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841.75万元,比上年增加6,676.60万元,增长93.18%,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用于冲抵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总投资费用的2023年度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海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支出,导致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291.62万元,比上年增加1.29万元,增长0.44%,主要原因:单位收到部分多报差旅费、退岗位津贴。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710.05万元,占5.13%;项目支出13,131.70万元,占94.8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5,195.35万元,决算数13,84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43%。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数850.97万元,决算数56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因原定于2023年的最后一次国检时间延后至2024年进行,导致相关创建项目经费未能在2023年内全部使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33.90万元,决算数9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2023年根据财政要求退休人员基础绩效奖金由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为城乡社区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0.86万元,决算数3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增资调基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9,269.17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用于冲抵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总投资费用的2023年度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海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支出9,269.17万元,增加了节能环保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143.00万元,决算数3,83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九江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污水系统专项规划项目因未在预期内获得批复,本年度未形成支出;九江市新一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项目因项目取消,本年度未形成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6.62万元,决算数4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增资调基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0.0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27.49万元,比上年增加59.64万元,增长10.50%,主要原因:受人员增资和缴费基数调整影响,人员养老保险费用、医疗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均有所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0.33万元,比上年减少10.47万元,下降11.53%,主要原因:扎实推进厉行节约、降本增效的要求,严格控制商品和服务相关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4万元,比上年减少7.56万元,下降81.29%,主要原因:2022年度存在人员死亡,追加了抚恤金支出,本年度无相关情况。
(四)资本性支出0.50万元,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50.65%,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办公设备,导致资本性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决算数1.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7.36%;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5.1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未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未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未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无公务车辆编制,无该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无公务车辆编制,无该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无公务车辆编制,无该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无公务车辆编制,无该项支出。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决算数1.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7.36%,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4批,累计接待141人次,主要是:各地之间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83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30万元,下降11.30%,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6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933.9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8.49%。其中,8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1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3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我单位2023年各项目绩效自评平均分为74.02分。具体情况如下: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本单位“2023年城市管养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2、本单位“2023年创文项目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3、本单位“2023年新增景观小品设计和公益广告图库设计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4、本单位“景观小品及第三方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5、本单位“九江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6、本单位“九江市城市管理局服装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7、本单位“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办公经费使用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8、本单位“九江市新一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9、本单位“九江市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八里湖新区)环卫市场一体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10、本单位“九江市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八里湖新区)环卫市场一体化项目2023年追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11、本单位“九江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污水系统专项规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12、本单位“两湖综合治理工程工作专班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治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治理、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