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31 09:23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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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九江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相关管理办法、养护标准、养护定额;负责全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人才开发、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新技术引进等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园林工程养护企业能力评价及动态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市场化养护工作;负责全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行业指标统计、成果普查、资源调查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行业技术交流、行业培训等活动。

(四)负责市本级管辖范围内公园绿地、广场、生产绿地、风景林地、河湖水面、主次干道及城市快速路等园林设施和道路、桥涵、排水、人行道、公共照明、公建亮化、城市雨污水提升泵站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九江市动物园管理工作;负责对建成区古树名木养护、救护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动植物科普教育宣传工作。

(六)负责市本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运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防汛、排涝、冰雪灾害等应急抢险、市政园林设施突发事故等应急处理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管辖范围内城市道路占用、破挖、排水设施改动接入、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侵占公共绿地和园林设施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行为的巡查发现和批后管理工作。

(九)负责研究制定中心城区市政园林设施中长期建设计划;负责编制中心城区年度政府投资的市政园林设施建设计划;负责中心城区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园林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市政园林优秀工程的初评工作;负责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十)负责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期的管理、运营期绩效评价和运营期满后的综合绩效评价。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3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教育培训科、管护考核科、养护技术科、园林绿化科、市政设施科、安全生产科、设备材料科、综合管线科、水环境管理科、监控调度中心、市政园林研究中心、市政园林档案室、南湖公园管护所、和中广场管护所、浔南片区公园管护所、滨江公园管护所、甘棠公园管护所、浔阳片区绿化管护所、濂溪片区绿化管护所、快速路绿化管护所、河道绿化管护所、两湖管护所、道路设施管护所、沥青搅拌所、桥涵设施管护所、人行道设施管护所、路灯设施管护所、夜景亮化管护所、排水管网管护所、泵站设施管护所、污水处理管护所、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园林工程服务中心、绿化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

本单位年末在职人员264人,离退休人员16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31555.6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比上年减少37.27万元,下降100.00%;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335.10万元,比上年增加335.1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1220.59万元,比上年减少11227.58万元,下降26.45%,主要原因:2023年城建项目建设较上年有所减少,相关工程费用结算量随之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30945.52万元,占99.12%;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52.35万元,占0.1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22.71万元,占0.7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支出总计31555.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1555.68万元,比上年减少10929.75万元,下降25.73%,主要原因:2023年城建项目建设较上年有所减少,相关工程费用结算量随之减少;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4930.28万元,占15.62%;项目支出26625.40万元,占84.3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12557.92万元,决算数3094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42%。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4.00万元,决算数2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4%。预决

算差异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数24万元由 2022 年创文项目

公益广告安装工程 12 万元和挡车柱安装工程 12 万元组成,在实际执行进程中,2022 年公益广告安装工程结算价为 10.61 万元,挡车柱安装工程未结算。与此同时,年中追加了 16.08 万元的 2021 年市政类创文项目资金,致使该功能科目支出呈现微增。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42.26万元,决算数48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2023年中心人员新进2人,外加因缴费基数调整补缴养老保险等原因,导致社保支出微增。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80.91万元,决算数18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2023年中心人员新进2人,外加因缴费基数调整补缴医疗保险等原因,导致社保支出微增。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1629.67万元,决算数2996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6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追加的园林和市政类城建项目建设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五)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8.06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根据赣财资环指【2021】54号文,2022年追加的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10万元资金,当年支出1.94万元,剩余8.06万元结转2023年继续使用。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81.08万元,决算数28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4320.1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976.42万元,比上年增加153.89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2023年中心人员新进两人,以及在职人员岗位、职称晋升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微增。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7.51万元,比上年减少15.33万元,下降8.87%,主要原因:我中心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贯彻过紧日子精神,压缩一般性预算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6.19万元,比上年减少281.93万元,下降60.23%,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编制要求将退休人员月度专项绩效列在经济科目“30103奖金”中,因核算口径变动,2023年较2022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33.05万元,决算数33.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0.5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33.00万元,决算数33.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33.00万元,决算数33.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无。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8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是算数0.05万元,决算数0.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无。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79.13%,主要原因:我中心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贯彻过紧日子精神,减少一般性预算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累计接待7人次,主要:接待广州园林生态规划设计院推进甘棠公园项目工作。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6.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4.4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4.9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2.3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8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8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6267.7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8.66%。其中,45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7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2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我单位2023年各项目绩效自评平均分为92.99分,具体情况如下: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二马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庐山大道、浔南大道绿化带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中心城区(市直管)行道树修剪整形工程(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边角地带绿化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长虹大道分车带及人行道绿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浔南森林公园山体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十里大道(长虹大道—动力机厂)分车带雪松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长虹西大道(十里大道至长江路口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浔阳路、九龙街、南湖路等城市主次干道行道树种植和绿化树围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情侣路山体滑坡及挡土墙(含文化景墙)景观修复、中房宾馆处山体植被景观绿化修复提升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德化支路部分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专项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2022年公益广告更新设置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2021年市政类创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琴湖大道互通绿雕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九江市方舱医院一期项目(土建、安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创文专项整治费用(中心栏车桩安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2022年市政类创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濂溪区人行道海绵城市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甘棠北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老城区道路积水点及海绵化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二五连接线及其北段延伸性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滨江东路芳兰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一马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十里大道延伸线部分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庐峰南路部分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环湖东路管道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九江市五里高架桥应急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九江小学八里湖校区周边路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两河(十里河、濂溪河)原有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濂溪园、芳兰园一期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中心城区道路绿化补植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2022年度市政桥梁检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隔离护栏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十里大道段交通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青年南路“白改黑”及整体提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环城路北段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等二十五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濂溪片区(浔南新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电费(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专项(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园林绿化养护及设备维护(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园林景观灯电费(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十里河及沿路公厕管理养护经费(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城建项目绩效考核专项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和中广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甘棠湖、南门湖蓝藻治理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污水污泥处置经费(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十里河生态公园护栏、钢坝等设备更新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长虹东大道中央绿化隔离带下木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主城区小微绿地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快速路九江学院段立体绿化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十里河周边(长虹西大道至前进西路段)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市政专项工作(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园林专项工作(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庐山大道、浔南大道绿化带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三)绩效偏离原因和改进措施

1.绩效偏离原因

项目支出方面,因2023年部分城建项目因高考、空气质量等级和城市创建工作等原因多次叫停施工,影响了城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从而影响资金支付进程;其次部分城建项目2023年底因大额资金审批流程需上党委会研究,排会程序导致出现跨年支付现象,也影响23年实际支出。其次,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部门市民出行不便或造成少数粉尘和噪音污染,导致部分项目生态效益指标偏低。

2.改进措施

项目支出方面,年中因客观存在的原因影响工程推进进度时,由项目办督促施工方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缩小前期停工造成的工期滞后带来的影响,同时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涉及大额资金支付的,提前报备党委会,尽早筹划研究资金支付,从而提高项目预算资金支付效率。另对未完成财务竣工决算项目我中心将继续督促项目办和施工方厘清工程决算资料,积极与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进行造价数据核对,尽早配合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开展资金清算,从而降低项目资金结转结余率。其次,在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更加注重项目对周边经济发展、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以及城市美化、亮化居住环境的作用,合理施工,节约出行成本;加强与社区和居民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及时改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九)城市公共设施: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