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3-11-03 14:17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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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九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九江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九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九江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主要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一)组织指导并查处市容市貌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维护过程 中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指导查办大案要案和跨区 域案件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二)负责普法、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省公共执法平台办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以及相关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

(三)负责规划、施划人行道停车泊位,查处中心城区人行道违章停放机动车辆的违法案件。

(四)负责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指导和监督,查处中心城区违反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违法案件。

(五)负责对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查处中心城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案件。

(六)负责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考核。

(七)负责对中心城区渣土排放核准、监管,其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以及对中心城区渣土运输企业的监管。

(八)负责查处中心城区属于市管市政园林范围的市政园林方面的违法案件。

(九)负责指挥中心平台投诉举报工作,受理全市有关城市管理领域来电、来函、来访、网络、短信等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及其处理工作。

(十)统筹协调相关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推动建立与市相关单位执法机构及县(市、区)城管执法单位联动办案工作机制。

(十一)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行为规范。

(十二)参与城市管理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3个内设机构,分别综合科、教育培训科、装备财务科、执法信息科(城管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监督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五大队。

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22人,其中在职人员1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2341.0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2341.05万元,增长100%;本年收入合计2341.05万元,较2021年增加2341.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独立预算单位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41.0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2341.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341.05万元,较2021年增加2341.0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独立预算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独立预算单位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41.0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8.12万元,决算数为234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4%。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37万元,决算数为1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各项保险费用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74万元,决算数为7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整及各项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0.01万元,决算数为199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万元,决算数为9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整及缴费基数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1.0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83.64万元,较2021年增加1883.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独立预算单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6.05万元,较2021年增加416.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独立预算单位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5万元,较2021年增加7.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独立预算单位

(四)资本性支出34.11万元,较2021年增加34.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独立预算单位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41.97万元,决算数为41.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1.97万元,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无此项费用发生。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无此项费用发生。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无此项费用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独立预算单位。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独立预算单位。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无此项费用发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25.79万元,决算数为25.7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25.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独立预算单位,全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置了2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18万元,决算数为16.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6.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独立预算单位,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5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15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独立预算单位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车辆中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具体项目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具体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治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治理、河流治理与保护 、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城市环境卫生: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十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